博士报告第10期|薛锦:“创意欧洲(2021-2027)”计划下欧盟文化产业政策研究

2025年5月26日

区研院举办第10期专项博士学术报告研讨会

区域国别专项博士生薛锦

就《“创意欧洲(2021-2027)”计划下的欧盟文化产业政策》

进行专题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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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现场
2025年5月26日,中国人民大学区域国别研究院举办第10期专项博士学术报告研讨会。区域国别学专项博士生薛锦就《“创意欧洲(2021-2027)”计划下的欧盟文化产业政策的基本类型与演化特征研究》进行专题汇报。本次研讨由中国人民大学区域国别专项博士项目主任、国际关系学院黄斐副教授主持,中国人民大学区域国别研究院高级研究员、国际关系学院保建云教授和国际关系学院黄晨副教授莅临现场点评指导。

报告主要内容

欧盟“创意欧洲(2021-2027)”计划旨在强化文化多样性保护、提升产业竞争力和应对全球挑战。薛锦认为,“创意欧洲“计划本质上是欧盟文化战略的政策延续和框架整合,在既有文化政策框架的基础上,通过24亿欧元的预算扩容和机制优化,形成“文化-媒体-跨部门”三支柱协同发展的新格局。

政策方面,计划着力于推动跨国艺术合作与作品跨境流通,重点扶持视听、文学、音乐等领域的专业化发展,并通过“公平竞争措施”向低产能国家倾斜资源,借助欧洲文化之都、遗产标签等旗舰项目激活区域文化经济。

经济层面,混合融资模式(如赠款、股权投资)与专项支持计划相结合,既为中小文化企业提供发展动能,又通过“创意创新实验室”等平台促进文化与科技、教育、旅游等产业的跨界融合,加速沉浸式内容、元宇宙应用等前沿领域的探索。

薛锦从政策目标、实施重点、治理工具、社会包容、价值观输出五个方面,对“创意欧洲”计划下欧盟文化产业政策的演化特征进行分析。在政策演化过程中,欧盟逐步将短期危机应对机制转化为长期战略能力建设。面对新冠疫情和地缘冲突,初期通过提高共同出资比例、简化流程等措施实现应急救助,随后转向制度化支持,如设立文化遗产保护专项和乌克兰文化重建基金。

技术融合与绿色转型方面,从倡议层面深化为强制性标准,要求项目提交碳减排方案、绑定欧洲价值观的数字内容开发,通过“绿化政策对话”机制推动全行业可持续发展。

社会治理工具持续创新,电子化管理系统与数据驱动决策机制的应用提升了政策精准性,而社会包容性要求从柔性倡导升级为刚性指标,明确将性别平等、少数群体参与纳入资助评估体系,并建立成效监测与问责机制。

与此同时,欧盟的文化战略从强化内部认同扩展到参与全球治理,通过国际联合制作、电影节网络和文化遗产保护国际合作,输出绿色生产标准与文化多样性理念,逐步将“创意欧洲”塑造为兼具区域特色与全球影响力的文化治理范式。

在讨论环节,来自国际政治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城市经济学、历史学等学科领域的同学结合自身学科背景和问题意识,就报告中主题如何进一步完善和深化进行了讨论,并从不同视角提供了新的思考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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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建云点评

保建云教授在点评环节中,充分肯定了汇报文本的结构完整性,认为报告清晰呈现了“创意欧洲”计划的政策脉络。在肯定既有成果的基础上,保建云教授进一步指出研究可从三个维度深化:其一,关注欧盟文化政策的特殊转向,建议结合“乌克兰文化遗产快速响应机制”等案例,揭示危机背景下文化软实力如何应对地缘政治冲击,以及其背后的政治意涵;其二,强化文化产业政策的政治经济学分析,例如分析欧盟通过公平竞争措施调节成员国话语权的深层逻辑,或审视MediaInvest基金的风险共担机制;其三,需拓展历史纵深与全球视野,建议在保持现有政策梳理的同时,重点揭示欧盟如何在维护文化独特性与追求经济利益间寻求平衡,使论证突破单纯政策描述而达到理论对话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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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晨点评

黄晨副教授在点评中指出,当前研究在空间比较与纵向比较层面仍有深化空间,需通过比较研究对欧盟文化产业政策进行更深一步的解析。从空间维度看,欧盟“创意欧洲”计划强调跨国合作与文化多样性,但其依赖的“公平竞争措施”(如要求视听项目63%合作方来自低产能国家)在实践中可能削弱本土文化产业的国际竞争力。纵向比较而言,“创意欧洲”计划延续了“文化2000计划”的跨国协作框架,却在政策逻辑上出现显著位移,可通过对比“创意欧洲计划” 2014-2020 周期与 2021-2027 周期以及二者的具体成效,分析欧盟文化产业政策制定中的深层矛盾。



文字:薛锦
拍摄:韩炎峰
排版:北成
网页编辑:朱维肖
审核:黄斐,宋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