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全球政治体制呈现多元化发展的今天,新加坡的议会制度以其独特的模式持续引发各界人士的关注。凭借高度制度化的国会运作机制,新加坡在立法效率、财政监督与政府问责之间实现了微妙平衡。其议会民主既保留了英国威斯敏斯特体系的基因,又通过本土化改造形成了“有限竞争、多元参与”的鲜明特色。区研院高级研究员孙龙于《中国人大》发文,简要介绍新加坡国会制度的运作制度,立法流程与当下热点。为读者了解新加坡议会制度提供指南。
1959年新加坡获准自治,于同年5月举行第一次立法议会选举。由于长期受英国殖民统治影响,新加坡国家政体为议会共和制,议会在国家机构体系中居于至高无上的地位,国家元首为虚位元首,实行立法、行政和司法的三权分立制度,但立法机关与行政机关不完全分立。1965年8月新加坡独立后,根据本国国情进行了一系列议会制度改革,如实行一院制,制定成文宪法,推行总统直选等。
新加坡国会是新加坡的立法机关。一届国会任期最长可达五年,从大选后的首次会议之日起计算。国会可以提前解散,在国会解散后,必须在三个月内举行大选。议长主持国会,由议员在新一届国会会期开始时选出。
新加坡国会议员包括选区直选的民选议员、非选区议员及官委议员。民选议员通过相对多数决制选举产生,由14个单议席选区和17个集选区的选民直接投票选出,目前国会共有93个议席;2025年即将举行的选举,将划分15个单议席选区和18个集选区,产生97名议员。非选区议员从得票率最高的落选反对党候选人中任命,人数最多不超过12名。官委议员任期两年半,人数不超过9名,由总统任命,以反映独立人士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丰富议会辩论。
其中,起源于1988年的集选区制度是新加坡选举制度的重要特色。根据法律规定,集选区由来自同一政党的3至6名候选人组成团队参选,至少有一名必须来自指定的少数族裔候选人(马来裔、印度裔或者其他族裔)。在选举中,选民对整个团队投票,获得相对多数的团队全体成员当选国会议员。
新加坡国会下设常任委员会、特设委员会、政府议会委员会、秘书处等机构。根据第14届国会的架构,共设立提名委员会、纪律委员会、预算委员会、国会事务委员会、公共账目委员会、公众陈情委员会、议事规则委员会7个常任委员会以及12个政府议会委员会,以及根据需要设立的特设委员会。常任委员会负责国会常规事务,如议员提名、纪律审查、预算审核等;政府议会委员会是新加坡执政党人民行动党的内设组织,负责对口监督特定政府部门的工作;特设委员会则针对特定法案或重大事项,根据议会批准的动议成立。秘书处协助国会履行职能,处理与其程序和惯例相关的所有事务。
新加坡国会拥有立法权、财政监督权和监督政府的职权。
新加坡国会的立法过程包括七个步骤:一读,即将一项立法草案提交给国会,此时仅宣读法案标题,法案将供议员们进行研究和准备评论;二读,在投票前就法案的总体优点和原则进行辩论,如果有足够多的议员支持该法案,将再次宣读法案标题;委员会审查阶段,草案将被提交给有关委员会或特别委员会审查,特别委员会可能会征求专家或重点小组的意见,这也是征求群众意见、吸纳公众参与的主要阶段;三读,法案提交国会全体会议进行复审,并对法案进行投票;少数民族权利总统委员会对法案进行审查,以确保其不会给任何种族或宗教社区的人带来不利;总统签署;《政府公报》刊行,从指定日期起正式生效。
新加坡年度预算案通常于4月1日新财政年度开始前,于2月底或3月初在国会发表。在议员们批准之前,预算案和各部预算将在议院进行严格的辩论。这些辩论会议将持续7至10天,之后将通过拨款法案。拨款法案授权政府从综合基金和发展基金中提取必要资金,用于为支出概算中分配的公共服务提供资金。
新加坡国会监督和批评政府的最主要方式是质询。在每次会议开始之前,都预留1.5小时进行质询。在此期间,议员可向部长提出具体问题,部长可口头或书面回答。
近年来,新加坡国会关注的热点议题包括国家安全、数据和网络治理、税制改革、劳动者权益保护等。新加坡国会于2021年通过了《防止外来干涉(对应措施)法案》,防止外国势力通过敌意信息宣传和本地人代理干涉内政,以维护国家安全。在数据和网络治理方面,2020年修改《个人数据保护法》,加强对数据隐私的保护力度;2023年通过《网络犯罪危害法案》,强化对危害国家安全、非法赌博及放贷、诈骗、煽动暴力、破坏民族和谐等网络犯罪活动的治理。在税制方面,2024年通过《跨国企业最低税法案》和《所得税修正法案》,在促进高质量投资、提升营商环境同时减轻中小企业税负。在劳动权益保护方面,2024年通过《平台工人法案》,明确了平台工人有别于传统雇员和自雇人员的法律身份,将工伤保障和公积金强制纳入平台工人权益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