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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学术 | 孙龙:瑞士联邦议会制度概览
2026-01-26
文章介绍了瑞士1848年确立联邦制后的议会体系,系统阐述了联邦议会两院的构成、职能机构与运行规则,详解其立法、选举、监督等核心职权及立法程序,并梳理了近年聚焦的数据治理、气候、税制等热点议题。
作 者
孙龙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副教授
中国人民大学区域国别研究院研究员
1848年瑞士制定宪法,成为统一的联邦制国家。联邦委员会是最高行政机构,联邦议会是最高立法机构。
联邦议会由具有同等权限的国民院和联邦院组成。
国民院有200个议席,根据各州人口分配,每个州至少拥有1席,由公民普选产生,任期4年;联邦院有46个议席,由各州选派,每个州选举产生2名联邦院议员,任期和选举方式因州而异,绝大部分州采取绝对多数决制,最长任期为4年。本届议会于2023年10月产生。
在冬季会议开始时,国民院和联邦院分别从本院议员中选举一名议长,任期一年。两院议长负责主持本院的会议,参与制定会议日程,领导本院的主席团,并在对外事务中代表本院。除议长外,两院还分别从议员中选举一名副议长和一名第二副议长。
目前,国民院设有12个常设委员会,包括9个专门委员会、2个监督委员会和1个豁免委员会。联邦院设有11个常设委员会,包括9个专门委员会和2个监督委员会。两院内部每个委员会规模相同,国民院为25名成员,联邦院为13名成员。成员任期四年,可以连任。委员会主席任期不得超过两年。除常设委员会外,两院的主席团还可以决定设立特别委员会,以审议某一特定事项。此外,两院还设有联合委员会,如法案起草委员会以及处理国际议会关系的代表团。
议会党团由来自同一议院的至少五名成员组成。
议会党团依据资历、专业背景以及表现等标准,将议员分配到每个委员会。在议案提交到议院前,议会党团先对主要议题进行讨论,并努力达成共同立场,以便议员能够在议院、媒体以及公众面前进行辩护。
议会事务局是瑞士联邦议会的行政事务部门,负责协助其开展各项工作。
瑞士联邦议会的职权主要包括立法、选举和监督,以及发挥代表作用、参与制定外交政策、规划国家活动等。
瑞士联邦的立法权由议会与人民共享:联邦法律由议会制定,但须接受可选择性的
公民投票
复决;议会可以提议修改联邦宪法,并提交人民和各州表决;此外还可以颁布联邦法令以及批准国际条约。凡修改宪法条款、签订期限为15年以上的国际条约或加入重要国际组织,必须经过公民表决并由各州通过方能生效。
联邦议会的立法程序包含五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启动阶段
,立法程序可由联邦委员会或议会发起,近年来议员提交提案数量显著增加。
第二阶段为立法辩论和立法磋商阶段
,联邦委员会或议会委员会牵头组织立法辩论,随后进入磋商程序。
第三阶段,联邦委员会将新法案草案连同解释性备忘录提交联邦议会
。如由议会委员会起草法案,则需连同解释性报告提交议会。
第四阶段,议会两院分别对法案草案进行审议。
如经过最多三次审议后两院仍存在分歧,则须召开协调会议以达成妥协。
第五阶段为选择性公民投票。
在公布法律文本后的100天内,由5万名选民或任意八个州提出请求,可组织全民公投。目前议会通过的法案有约7%触发了全民公投程序,其中约五分之二被否决。
瑞士联邦议会选举产生联邦委员会主席、联邦总理、联邦最高法院法官,在战时,将选举产生军队总司令。联邦议会行使对联邦委员会、联邦行政机构、联邦法院及其他联邦委托机构的监督权。两院可在重大事件中任命特别调查委员会对联邦委员会及行政机构的行为进行专门调查;除委员会机制外,议员还可通过口头及书面质询监督政府。
瑞士联邦议会每年举行四次会议,分别于每年三月、六月、九月以及十一月或十二月举行,每次持续三周。如果在例行会议期间无法处理大量事务,国民院和联邦院可自行决定是否需要召开特别会议。此外,议会四分之一的成员可以请求召开特别会议。
近年来,瑞士联邦议会关注的热点议题包括数据和网络治理、气候变迁与绿色经济、税制改革等。
2020年通过数据保护法,以加强个人数据保护;2024年通过电子身份证法案,但该法案是否生效尚待今年9月28日全民投票表决。2023年通过基于可再生能源的安全电力供应法和气候法,均已于2025年1月开始生效。在税制改革方面,2022年联邦议会通过修宪议案,为实施全球最低企业税提供依据;2023年修订联邦
增值税法
,包括优化电子平台征税、调整税率结构,已经部分生效。当前另外一个立法热点是由青年社会党发起的遗产与赠与税公民动议,建议对超过5000万瑞郎的遗产和赠与征收50%的税以用于气候保护,联邦议会明确表示反对,但该提案将于11月交由全民投票表决。
文章来源:
《中国人大》,2025年第17期
网页编辑:朱维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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